市委各指导检查组:
我市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以来,各指导检查组深入各参学单位指导检查工作,有力地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全面开展。为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向纵深开展,市委要求,各指导检查组要进一步加大指导检查力度,紧紧围绕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的工作安排,通过有效的指导检查,督促各参学单位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指导检查组成员要按照《关于成立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的通知》(晋学组[2009]2号)文件的分工安排及职责要求,全面负起指导检查责任。要对本组所指导的参学单位进行全程指导,从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到整改落实都要认真督导,从活动前的调研、活动中的指导到活动评价都要务求准确全面,从活动方案制定、重要活动安排、重大机制完善创新到总结上报材料都要严格把关,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实行周例会制度。由实践办指导与项目组负责组织,每两周召开一次指导检查组工作例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做法和经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促进各组之间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各指导检查组也要督促各参学单位实行周计划、周总结制度,每周都要审阅派驻单位的活动周计划和周总结,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安排专人填写《市委指导检查工作组每周工作情况登记表》(附件一),将指导检查组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周计划于每周五上午发至实践办指导与项目组邮箱(sjbzdyxmz@126.com)。由指导与项目组及时汇总上报实践办领导。
三、加大指导检查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检查力度,原则上每周指导检查组到各参学单位指导检查工作不少于1次,要对各单位的档案材料整理、活动步骤、活动要求、活动内容等进行具体指导,认真填写《市委指导检查工作组检查情况反馈表》(附件二)。要重点加强对各参学单位确定实践项目建设的指导检查,每个月至少组织系统党委对各参学单位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参学单位认真填写《晋江市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详见晋学组[2009]8号),经指导检查组组长签字确认后,由系统党委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报送实践办指导与项目组。
四、注意发现培育先进典型。要注意发现派驻单位的“亮点”和特色工作,积极培育学习实践活动先进典型,对先进典型早培育、高定位、勤指导、多宣传,力争在活动的每个阶段要发现、培育1-3个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中共晋江市委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26日